留学生回国有哪些补贴?
1、创业补贴 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依法从事个体经商或合伙经营企业的,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首次创办企业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向工商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初创期无偿资金支持;对创业带动就业明显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给予更高金额的奖励;
(2)对创业落户的留学人员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留学人员企业,1年内免收租金;
(4)对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和行业领域以及紧缺急需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或免除扶持资金申请的门槛标准。
2、房租免租政策 在国内没有租赁房产的留学人员,在落户上海后可以一次性领取4万多元的租房补贴。
3、社会保险补助 对在本市初次就业的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享受相关社保补贴政策,具体包括:
(1)社会保险补贴 留学回国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需费用均由政府承担;
(2)失业保险补贴 留学回国人员失业后,可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及代缴医疗保险费手续,具体所需提供的材料和办理流程请咨询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医疗补助 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其中住院报销比例和门诊报销比例为70%和60%不等;
(4)工伤医疗费补贴 对于在国外学习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
(5)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留学回国人员生育时,享受产假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其他补贴 留学人员来沪工作还可申领其他各种补贴,如住房补贴、子女入园或入学补贴、出入境护照签证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