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要交个税吗?
先回应一些上面的评论,有一些人说移民了怎么还要交税呢!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主观,我觉得他说的“税”可能不是指我国税法意义上的税务(tax),而是指社会福利(social security)。毕竟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就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而很多国家为了吸引人才也是以提供高质量的社会福利作为移民的条件之一。 但是这里提到的税,跟国内大家理解的“税”概念是不一样的哦~ 所以小恒在这里还是给大家重新科普一下这个知识点吧~ (PS:老规矩,先上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 ”
第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免征税款至倒闭为止;” 根据上述两条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有任职、受雇行为的移民是需要依法纳税的。但是,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免税优惠是法定优惠,必须是在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之后才能享受;二是这里的免税指的是减征,而非免征。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是否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经过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才能享受。前者是由纳税人主动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然后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认;后者是指税务机关直接认定无需纳税人提供资料。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进行专项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其中就包含了境外住所等信息。从上述法规中也可以看出,对于海外人士在中国境内的收入,中国税法是予以关注的并且是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的。只是考虑到跨境收入的特殊性和管理难度,因此采用了分项管理的模式。即在明确征税的前提下,为了减少监管成本和规避偷漏税的风险,区分不同性质的收入和情形分别进行管理。
综上,按照现行的税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是有合法收入的是需要缴税的。但是如果实际取得的收入属于境外所得且符合免征税条件的,则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