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婚签证Q什么时候到期?
今天看到新闻,是关于11月29日广州的新闻发布会。 看来这个问题还是有点关注度的哈。。。 看完整个发布会,感觉就一句话:“一切尽在掌握” 首先来看看这个新闻发布会的主要人马:
可以看到,主要发言者都是外交部和出入境管理方面的官员(其中一人兼任公安部发言人),没有国务院的部长/副部长出席,说明这个事件目前还控制在系统内部解决,还未到公众层面。 这个发布会中,对于几个大家关心的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表态或解释: Q:现在被调查的新娘是否还在境内? A:新娘已出境,中方正在继续跟进处理中。 新郎的护照也已经被注销,无法入境。 Q:新郎还能不能去接亲呢? A:由于证件问题无法入境,所以也无法前往迎娶了。 同时,官方还明确说明了,这次事件是一起“非法移民”案件,而且新郎和新娘都有过多次犯罪记录,并且在新娘获得绿卡期间,其与外国籍丈夫并未同居生活! 这些说明了一个问题——中国政府在对待“中国新娘嫁外国人”这种“涉外婚姻”的态度是非常严肃且认真的。 从官方口径来看,这次的事件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这是一起严重的“偷越边境”案例,当事人已经触犯了中国的刑法;
2、虽然双方最终并没有结婚,但是新娘仍然以结婚为目的一起赴加拿大生活,因此仍属于“骗婚”行为;
3、新郎在明知新娘有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与其结成非法移民团伙,一同违法入境,同样触犯法律;
4、新娘本人以及她的父母均有犯罪前科,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按照上述分析,那么新郎将面临中国、美国和中国香港三个司法管辖区的处罚。 根据美国的法律,如果以欺诈手段取得难民身份,最高可判监禁5年。 中国法律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指使或者强迫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等等 根据香港的入境条例,任何外地人士如在香港无合法居留权或没有以外地人被赋予的资格在香港居住的权利及逗留香港而未经允许进入中国内地或在内地逗留,可被定罪,处定额罚款2000元并处以徒刑6个月至5年不等。 在美国、中国和香港均触犯法律的前提下,这哥们可能会面临至少近20年的牢狱之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