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可以邮寄吗?
在申根国家之间旅行时,您必须获得一个申根签证。 所有前往申根国家的非欧盟公民和第三国居民均被视为游客(访客)并应提供申根签证。
根据《申根协议》规定,自1985年6月24日起,申根成员国由最初7个国家(即法国、德国、荷兰、丹麦、瑞典、西班牙及意大利)扩大至目前的26个。这些国家共同组成所谓的“申根区”。这意味着在这些国家之间无需再申请临时入境许可或任何其他文件。
如果您是申根国家之一/地区的永久居民或具有长期居留权(有效期为六个月或以上),则无须出示该国的签证即可在该国内自由地旅行,而不会受到任何限制。但是,某些国家对此类个人也有特殊准入要求。因此,建议事先咨询有关当局以获取详细信息。
哪些申请人需要签证? 要获得申根签证,您的国籍至关重要。只有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的人才能被视作“访客”。那么对于来自不同国家的一家人来说情况会怎么样呢? 如果家庭成员的国籍互相独立且不在同一张护照上(例如,父母和孩子),则可以分开申请申根签证。在这种情况下,每个申根入境点都要求提交每个人的证件以及家庭关系证明。
如果您的居住地与当前行程目的地之间的最短路线通过申根国家,则此国家也必须包含在签证中。 如果您的家庭成员拥有同一申根国家的永久居留权,则无需单独为其申请签证;反之亦然。
如何在线申请申根签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申根国家/地区允许外国人在线申请签证,包括电子申请(eVisa)。目前,奥地利、芬兰、爱尔兰、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不实行这种模式。
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来申请签证:
首先,向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纸质申请表。请参阅各签证申请中心的网站。
其次,访问欧洲联盟网站上的ECAS系统,选择“Visas: How do I apply?”链接,然后按说明进行操作。 请注意:并非所有申根国家/地区/领地都可以使用第二种方式提出申请。要获得相关信息,请直接联系所选申根国家/地区/领地的签证申请中心。
最后,请务必确保您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