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怎么放寒暑假?
现在的孩子暑假都差不多放两个月加上一个半个月到一个月的寒假就是新的一年了。但对于学生来讲还是觉得时间都不够用,还要再长一点的时间该多好啊。别那么贪心了,韩国的孩子就厉害了他们半年才有一次假放。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就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韩国,儿童和少年之间有许多不同的假期。其中最特别的要数“家庭假期”。家庭假期是在暑假和寒假中各放一个五天小长假,另一个假期发生在春季,时间大约为一个星期,这一周被设立为“父母休假周”。
韩国的学校一般至春末开始放暑假,8月末至9月初开学,这期间约有2.5个月的假期。春假一般从3月21日(清明节)开始至4月5日(清明节后一天)结束,假期共7天。去年3月1日起,韩国开始实行新的教育优化制度,将学生的家庭假期时间安排在暑假或寒假,并设立父母休假周。韩国国务会议1999年6月25日通过了《教育改善综合方案》。该《方案》重点提出了9年义务教育制的实施建议以及为实现该目标所进行的教育行政、教育领域的各种改善,该方案自199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教育改善综合方案》提出到2003年初全面实施9年义务教育,实施义务制教育之后的高中教育阶段也将得到大力改善。在此背景下,韩国政府去年3月1日颁布了《学校保健教育改善案》,具体措施包括强化学校和孤儿院、残疾儿童教育设施,各地建立儿童学习体验中心,实行学校辅导优待制等。
据韩国教育研究院1998年10月发表的《韩国人口和公民教育现状调查》显示,49.5%的家庭具有出国留学经历,21.5%的家长希望能有机会在海外生活。父母参加海外学习或国外研修(即海外工作)的人数正在逐年增加(1995年为1.7万人,1997年为5.1万人)。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家长为例,1997~1998学年有69.2%的人为配偶或亲属读过书。从1985年到1998年海外移民韩国人的数量共计50万人,韩国人海外学习及工作经验的增加势必会对子女的教育观念产生较大影响。
以德国为例,德国人很重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德国社会向来把具有高素质的子孙后代作为民族振兴的首要条件。德国人孩子很多,但孩子很少从学校回来后家长不再过问,所有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之中,而且很少有人打骂孩子,更没有家庭暴力,父母和子女之间基本上处于游离状态。
但是,在德国不论父母是否离异再婚或其他,对孩子的监护一直不变,无论何种情况,孩子都与亲生父母生活在一起,除非孩子被收养,否则随父姓或随母姓。对于父母分居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问题也作出了相应规定,以避免造成对儿童的伤害和不利的影响。
在美国,每个家庭都有充分的时间照料孩子。美国法律规定:父母、祖父母或有血缘关系者可任监护人为儿童出庭作证,证明: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残疾者成人为名义上的父母。证明人为被证明人的亲属,父母离异或丧父(母)儿童的祖父母或近亲族成员可为监护人;经法庭决定的临时居所的养父母或寄养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或社会服务机构;学校校长;18岁以上并有责任、有能力教育该未成年人的亲戚、朋友或其他人。每个州都对法庭制定的抚养令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如:禁止令、探视令、分居令、准离婚令等,同时也规定了违反法令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韩国父母将孩子送往国外上大学的事件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政界要人的子女。如1995年9月原韩国总统谷允植的长女谷惠子从意大利某大学毕业,获意大利文学士学位。1999年9月现任总统金大中次子金在东日本大学经济学部就读。
海外生活或工作的家长和子女间的距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尤其是经济问题。《教育改善综合方案》指出将逐步建立有利于父母子女互相交流的教育体制,从1999年7月1日起实行“学生一起用餐制度”。小学生和初中生早上上学前可以在学校用餐,中学生可在放学后在学校用餐。另外,修改《特殊儿童改善法》,建立特殊学校网络,使特殊儿童能更好地完成学业。
家庭暑假假两个月:从5月21日(母亲节)到8月20日(建军节)。( 5月26日~5月30日为亲子感恩节)
家庭寒假假一个月:1月11日(圣诞节)到2月9日(春节)
父母休假周:3月1日至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