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长期是指多少年?
移民监,就是那些为了获得他国绿卡不得不常年居住在海外的人,被称为“移民监”。 移民律师告诉你,其实很多项目都没有所谓的移民监,因为现在大部分移民项目都是“原则批准”或者“预先批准”的,即移民申请在审批的过程中是原则性批准的,也就是移民局在批你的申请的时候不审查你具体是否在加拿大居留,等到签证下来再补交居住的证明就可以了;又或者先批复,拿到签证后再登陆,在入境时提供居住的证明,这些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移民监。
那么有没有移民监呢?有!而且是很严格的移民监!——那就是加拿大移民部规定的每两年至少住满18个月(4个季度)的永久居民延续签证的要求。如果超出居住规定期限而没有满足相应的条件,就会被取消移民资格并勒令离境。
但是这里要注意了,由于加拿大的国籍法规定:外国公民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必须符合居住条件,即申请入籍前5年在加拿大连续定居,每年至少居住半年,并且没有犯罪记录。因此有些申请人就钻了这个法律的空子,以为只要在申请入籍前五年住在国外就不算违背移民监的规定了,实则不然。即使你在申请入籍前的五年以工作、学习为目的住在国外,只要没有在当地申请到工卡或留学签证,仍然属于违背移民监的条件,一旦被发现就会遭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