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MVv申请老婆可以工作吗?
最近很多咨询美国EB-1C(职业移民)的朋友,问这个类别是不是属于技术类移民?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美国的职业移民分4种类别,以雇主为单位提交移民局申请的永久居留签证类型为Employment First Preferred(EB-1)。 这里面又分成3个小类别:
• 第一优先(EB-1) • 第二优先(EB-2) • 第三优先(EB-3) 第一优先(EB-1)包括两类申请人:
• 杰出人才(Aliens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Aliens of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第二优先(EB-2)包括两个方面:
• 具有高等学位的人(Alien with Advanced Degrees or Their Equivalents)
• 外国专业人士(Aliens with Exceptional Abilities) 第三优先(EB-3)是针对非技术和半技术要求低的职业,如厨师、护士等。
从上面的分类可以看出,除了第一优先和第二优先以外,其他两个小类的职业都是在特定行业有一定技术要求的。那么到底什么样的职位可以申请这些职业移民呢?我们给大家整理了几个案例,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在我们办理的职业移民中,90%以上是满足第一或者第二优先条件的申请人。
第一优先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条:
• 获得过诺贝尔奖金;
• 获得过普利茨奖;
• 获得奥斯卡金像奖;
• 获得国家科学奖章;
• 成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
• 成为全美著名学府的终身教授。 除上述条件之外,还需要申请人在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成就,例如:在行业顶级杂志上发表过论文,有过行业顶尖的成绩或者发明等等。
对于第二优先,除了申请人需要具备高等学历外,还需要申请人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在专业领域内是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