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加拿大财产怎么公证?
需要准备公证材料的原件,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公证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中英文学校的准许证明信、父母在职及收入证明(包含工资流水)、个人财产证明(银行流水、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可以体现财产的证明)
其次,在公证处的网站上查询你所要去的省份的公证处联系方式,发邮件询问所需证明材料,一般公证处会对你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审核通过了,会发给你一份通知去取公证书,如果审核没通过,则会要求你补充材料或者不给予办理公证。
注意:所有证件都要有翻译件,并由翻译人员签字并盖章。 最后,将公证书寄送到加拿大的学校,等待录取通知书。
每个省和地区的公证处对证明的效力有一定要求,例如在北京,除国务院授权的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机构以外,任何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和个人不得出具公证书。所以大家在公证时一定要咨询好所提供材料的有效性。 除了公证之外,还可以选择认证的方式,将材料送到国外使用。
认证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对于公证处或者法院等机构的公证书的认证,称为“领事认证”;另一种是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文件,称为“使领馆认证”。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保证文书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如果同学们不知道自己的文书用公证还是认证方式传递,可以把材料直接提交到学校,由学校决定如何发送给移民局以供移民签证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