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学生教科违法吗?
这个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留学生,而在于学校老师。 根据《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少年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学籍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父母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学校发现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一)组织或者参加邪教组织的; (二)携带管制刀具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侮辱诽谤他人的; (六)偷窃、抢夺或者故意损坏公物,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七)有其他恶劣行为,情节或后果较严重的。 所以,题主所提到的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中国境内,中国国籍的学生违反了《教育法》,学校是有权处分的。 但是,该条款是否适用于海外的中国留学生呢? 这就要看我国驻外使领馆是否有相应的权利和机构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章第五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 “华侨子女回国求学的,免予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一条又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出生并在外国接受教育的,具有中国国籍,但不得在我国以华侨身份入学。 ” 结合以上两条法律规定来看,虽然对于海外留学的中国学生没有明令禁止不能进行相关教学的法律条文,但是又设置了“免予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的限制,也就是说,这种教学活动是存在监管与处罚机制的。 不过,这种监管和处罚都是直接作用于留学生的学校,即是由学校出面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老师单独去执法的可能性微乎甚微。当然,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学生有违法情形的,可以向其所在国家的相关部门报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