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经济需要什么条件?
本人,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现在北京某政法大学任教。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吧! 2013年我参加了一个司法考试辅导机构的免费课,听课地点在北京某法院的会议室里,听课的大约二十来人,绝大多数都是法务工作者(听口音大部分都是外地来的),也有几个法本的学生。在听课的过程中,我问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记得还是很清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院的老师同学,你们觉得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最好听的部分是哪部分?」大家异口同声的回答(真的是异口同声):「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学理论」。
我在台下听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儿,为什么学习的热情如此之高,却最后选择了冷门学科呢!于是下课后我找到了那个机构负责报名的人员(直接去的办公室,也没打招呼),问他能否给我打个折(毕竟人家已经给了免费的名额了),我打算报两个课,一个是刑法总论,另一个是刑事诉讼法学。他听了后非常高兴,非常热情的告诉我,如果报他们的精品班的话,不仅学费有折扣,还可以送我教材和笔记(我当时真不知道他们竟然还有这些材料)。后来我就报了这两个课程,的确收到了教材和笔记,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讲课,授课的是那位机构的主讲老师,的确是业界名师,特别敬业。那两天讲得特别认真,几乎无一例外的问我们「明白了吗?」「有不明白的吗?」 讲座结束后,有一位看上去像是法学院老师的女生找到了我,她问我听他们的课有什么感想。我如实回答说感觉刑法总论和刑诉法制感不大好,尤其是刑诉法,感觉内容比较枯燥。她说:「啊,你不喜欢刑诉啊,我觉得刑诉是最好的」。我问道:「为什么您会觉得刑诉是最好的呢?」她笑着说道:「因为学习刑诉你能记住很多东西,而刑法总论需要你理解的东西很多,你要学会思考,所以对你来说似乎难度就增加了」。 后来,我选择了刑法总论和刑诉作为我的研究方向,并顺利考上北京某政法大学的研究生。读研期间,我发现原来那个负责报名的老师已经不在那里工作了,他的同事告诉我,他现在在别的部门,因为那个部门领导一直不同意他再招新学生,所以他现在没有学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