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通常居香港?
根据2015年实施的《内地居民赴港定居优化计划》,“通常居于香港”是指申请人本人须持有效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不含往返港澳台的多次签注)于过去两年连续七次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 或者申请人虽在境外,但根据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香港就业或在香港高校就读;
(二)在香港合法居留;
(三)就属上述情况之一并在申请前连续七年每年在香港居住时间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或者在申请前的最后三年每年在香港居住的时间不少于九十一天的,并符合《内地居民赴港定居优化计划试点方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来港定居。
而《内地居民赴港定居优化计划试点项目》对“香港就业”的定义是: “在香港从事打工者性质的全职工作,此等工作须为香港本地雇主所聘用,而受聘人本身已在香港有住址;及获得就业的资格是经香港劳工署批准” 而对于“香港就读”的定义是: “在香港大学、学院或专业学校读书并取得入学资格,而获得的学位必须是大学学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申请人是在港就读的话那么其就读的学校和专业必须是被认可的,否则可能会影响获批率。 目前被认证的港校名单可在教育部官网查到,网址为: https://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_469/2018/12/20181228173546_10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