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4亲属移民主申请人不去行吗?
楼上的答案很多,我补充一个吧! F4签证是1953年设立的一个移民类别,旨在让某些国家的公民的近亲,在美国有合法永久居留权的公民的直系家属,获得赴美旅行的资格;F4签证也是上世纪50年代发明的第二种职业签证,用于吸引特定的技术人才和专业人士。 虽然F4是一个移民签证,但是申请者不需要证明自己在美具有超过6个月的就业安排或是有足够金额的投资。
根据美国国籍法(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规定,F4类别的签证申请者必须是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由于F1至F3类别的签证已经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的亲属移民,因此F4这个类别也被称作“最后一棒”的亲属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局网站上的统计,在2017财年里,共发放了6982份F4类别的签证,较之2016财年减少了1%,而在2015财年,该类别签证的申请也呈现了下降的趋势,相比来说,2014财年申请的数目要多一些。从2014财年到2017财年,四年间平均每年仅有约3万人左右通过F4类别获得赴美的签证。
近年来,由于受到各类移民政策收紧的影响,不少申请人的申请都面临着超时的风险,而一旦逾期滞留,以后再想申请来美,可能将面临拒签的风险。因此建议准备申请F4签证的申请人提前办理好所有手续,以免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