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有重婚罪吗?
在澳大利亚, 没有所谓的重婚罪(bigam). 因为这里的婚姻是登记制, 任何人只要在婚姻中, 就享有法律保护的有效婚姻状态(Marriage Certificate is Effective)。也就是说, 在任何一场合法的婚姻中, 我们既不能同时和一个人结婚,也不能和同一个人重复多次结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澳洲不存在类似“重婚”的行为。 如果两个人办理了两场或两场以上的婚礼, 哪怕只是在朋友面前的戏弄,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澳洲,如果有人和同一对象办理了一场或多场婚礼,不管有没有登记领证,都属于刑事犯罪。 根据澳洲刑法, 这种违法行为被称为虚假陈述,是严重的欺诈行为(fraud)。 一旦犯下该罪行, 罪犯最高可被判监禁12个月以及罚款6400澳币。
另外,如果是有监护权的父母其中一方在没有获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孩子去办理离婚手续,同样会触犯刑律。
以上是针对有子女的家庭来说的,如果没有小孩,只是两个人闹了矛盾想办个离婚凑个热闹,那随便你们去哪里注册离婚,只要之后能和平分手,也不存在什么法律问题了。 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虽然澳洲没有“重婚”的概念,但在某些情况下, 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妇,也可以因为某些条件而“不需要”履行婚姻的义务——例如,当配偶一方是公民/居民,而另一方是无居留权的访问者时;或者双方都申请移民而迟迟得不到处理的时候等等。这些情形下, 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 (Statutory Undetermined)。 在这样的状态下, 夫妻双方可以像未婚一样交往,而不会受到道德的指责甚至法律的追究。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于缔结无效婚姻的,由于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也不发生重婚的问题。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因此我国刑法将重婚规定为犯罪行为。在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时,通常应当区分重婚者的有配偶一方还是无配偶的一方,构成重婚的具体情节,以及被害方的要求等因素确认。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 重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2、 构成重婚罪在客观方面有三种情况:一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二是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三是上述两种情况同时具备。
3、 重婚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4、 重婚罪在法律上只构成一罪,不以两罪论处。
二、刑法规定,有重婚罪行为的一方由于情节不同,可以处1-3年的管制或拘役。
三、因重婚行为而引起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的处理。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照顾在家庭中无过错的一方。对重婚一方的非法同居关系,应当依法予以解除,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有重婚行为的一方主张精神赔偿,精神赔偿的数额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对方的经济条件等各种因素综合确定。对带共同生活的财产,应当按一般共同财产原则处理。对于重婚一方与他人所生之子,由谁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适用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育的有关规定。
对于有重婚罪这一刑事违法行为,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重婚者悔罪表现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处理时的重要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