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移民会被处分吗?
首先,这个问题有些奇怪。一般不都说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嘛! 其次,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也很简单——会与不会,取决于是否影响党的形象和声誉。
第一,如果选择移民的这位同志是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预备党员),那无论其移民的原因是什么,都会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当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二,如果该同志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但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同样要受到行政记过等处分; 第三,如果该同志既不是共产党员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只是普通群众或者外来务工者,那么无论其原因是何,都不受纪律处分; 第四,如果该同志选择移民时已经不是中共党员或是共青团员,并且不属于上述第二种情况的“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那在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完全自由选择移民地生活是没有问题的,不会被任何组织以任何理由给予处分。
郦春优质答主对出国(境)定居党员管理要注意区别不同情况。
对去国外或外国定居党员在取得定居国定居绿卡或外国长期居住证之前仍在国内居住、生活、工作的,按国内党员进行管理,由其原所在党组织保留其党籍,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
出国(境)党员出国期间,如需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出国定居,需要在国内办理退休手续),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其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或保留关系时间长、党员管理好的街道、镇党组织,在国外无法回原地参加组织生活的,可暂不开具介绍信,由原所在党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与其保持联系,了解其境外思想、工作情况,待其国内亲属地落实或党员管理好的街道、镇党组织明确后,可再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如无需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在国外时间在3个月至6个月,凭《党员证明信》证明党员身份;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凭《流动党员活动证》过党;年以上的,应按规定办理保留党籍的手续。
保留党籍是党内纪律的措施,对出国定居的党员应准确把握好以下政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对其作出停止党籍的决定:(1)因私出境长期定居的;(2)无正当理由自费留学出国超过留学合同1年以上的。
在收到出国定居党员的申请以后,党组织应对外出理由、现实表现、政治及历史问题、有无重大政策性问题、去国定居地等进行审核,在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作出是否保留其党籍的决定,及时通知本人和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
党的关系保留在原地,经请示县委组织部后,每两年回原党组织办理一次保留党籍的手续。办理手续时,本人如果不能亲自回来,应有证明材料。经询问核实,其党籍继续保留,每两年连续办理手续;如不履行手续或发现有其他问题,再分别提交有关党组织讨论,可按停止党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