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如何建档?
在2014年的年底,中国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2015年我国将制定出台支持留学、鼓励归国和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着力构建一套有利于人员来去自由、公平合理的体制机制。而此前不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了《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人员档案保管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将完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制度,拟对所有落户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建立人事档案,记录保存其留学经历的相关工作将逐步展开。
对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留学档案的目的在于尊重历史,更好地维护留学人员的权益,解决留学回国人员涉及工作单位变化、档案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带来的落户北京政审材料方面的问题,增强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落户的归属感。
据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将从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并将以自愿为原则,所有落户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皆可委托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管理个人档案。对于将个人档案交由北京留学服务中心建立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档案托管期间,将享有查阅服务并有权对档案内容提出异议,而对个人档案内容存有异议的,可到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南大街2号中矿大厦8层58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需注明具体异议内容。
对于建立留学档案可能带来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相关留学归国人员需要了解建立留学档案并不是强制要求,而是选择性的,如果个人不愿将个人档案存放于北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需要提交《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委托书》,留学归国人员可将个人档案存于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另需注意的是,存档人员在提交档案时需提交身份证(护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而中心保留对相关材料的复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