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移民怎么改?
一、当事人已注销户口的,应凭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原户籍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如出国定居的,应当提交经国家移民局或其授权单位签发的注销通知书); 二、当事人未注销户口的,可以持下列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更正: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本、身份证;
3、能证明迁移证或准迁证错误原因的相应材料。 三、凡《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中“姓名”或“年龄”有误的;或者将无户籍人员错误的登记在居民户口簿中的,应当在公安机关查实情况后办理变更手续; 对居民身份证使用项目中发现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等登记项目内容不准确或变更的,应当及时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回的旧居民身份证。
四、如果因派出所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漏登的,由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向申请人发出补发户口迁移证的补正通知,然后重新核发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因为审批部门把关不严,违规操作导致迁移证件出错,应该由审批部门自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