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还是申报材料?
看到很多答主都从字面上解释了“材料”和“申请资料”,我这里想说的是,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是,很多人把申请材料和申报资料混为一谈!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申请资料只是申报资料的其中一部分,不是全部。
举个例子: 你想申请一张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委托书; (三)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被代理单位的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六)验资报告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是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这些就是申请资料了(因为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核对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登记机关负责录入电脑生成电子文档存档备查)。 但是,这些申请材料并不能涵盖办理营业执照的所有手续,比如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申请材料还有: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章。 以上材料由企业预先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提交给我们,我们会将材料报送至有权部门审批,最终形成一份批准文书,这份批准文书就是我们常说的“批文”,有了批文我们才能到相关部门领取证书。 而这,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报材料”,即除了申请资料外,还需准备批文所需要的其他补充材料。
当然,每个地方、每个部门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说就是这么个过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