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留要哪些材料?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仅供参考,以使领馆实际要求为准): 1.有效护照复印件(包括封面、扉页、签名栏及所有签证记录页);
2.有效签证复印件;
3.留学计划书;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最终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
6.成绩单;
7.日语学习证明;
8.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财产证明原件(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和流水单等);
11.住所证明(本市房产证的复印件或者外来人口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2.其他资料(毕业证公证,简历,成绩证明,父母在职证明等)
注意:以上材料均为申请时需要提供的纸质材料。
另外还需要在线填写提交DS-160表格,并提交照片。 关于DS-160表格的填写说明可以参考美国使馆官网: https://sevis.cbp.dhs.gov/web/international/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