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香港人免签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双方相互给予对方公民在对方领域内居留权并实行出入境便利政策。 对于在香港定居的塞浦路斯公民而言,其可以凭港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由进出大陆;而对于在塞浦路斯定居的中国人来说,也可以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在塞浦路斯的居留身份证明自由进出香港。 除了外交和国防需要以外,任何一方不得给予其公民在本方领域以外居住的权利或保护。
目前,我国只与15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国籍协议,允许双重国籍的存在,而塞浦路斯是其中一个。这意味着,凡是在中国定居的塞浦路斯公民享有和中国人一样的出国权利,而回到中国后则变成中国公民,其海外资产也将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香港特区护照持照人可入境塞浦路斯,并在申领到居留许可前可在塞逗留3个月。持有效香港特区签证的旅客也可在3个月居留期结束后申请延期。
特别说明:入境塞浦路斯时,入境代表(一般为旅行社代表或导游)须在飞机上填写旅客住宿申报表,并在机场移民局交表时出示,由移民局根据申报表发放入境许可。在塞居留但欲离开塞浦路斯(例如去土耳其北塞或其它申根国外交签证:使馆签证国再次入境)后欲返塞的香港特区居民,如能向入境塞浦路斯的机场或者陆港移民局代表出示其合法居留证明(如:在塞工作准证、学习证明等),可免于重新申领3个月入境许可,而是继续使用原先获准的3个月(可延期)居留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