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移民了怎么执行?
简单说,你只能等他回来才能执行。他如果一直不回来的话,你是没有合法手段去美国的。 至于申请人在国外取得的财产如何执行,大致有三种途径:
1、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住所地国(境)外有遗产并可以继承的证明材料,由人民法院以裁定书形式依法指定管辖;
2、申请人在境外取得生效仲裁裁决后,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请求法院承认该仲裁裁决或撤销仲裁裁决;
3、中国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遇其他法院或者机关对涉案外资企业等作出处置措施,应当移送相关职能机构处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种制度在实务中并不是互相替代的关系。例如,对于已经取得国外遗产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仅能对其在国内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未取得外国遗产的被执行人,则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所以,申请执行人应该提供被执行人国外资产的相关线索,以便于法院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