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排华会影响移民吗?
不会。因为华人移民对澳大利亚社会经济的影响微乎其微,甚至没有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132签证和188c签证的申请人构成。
132签证申请人数量最多的国家是中国,但是澳大利亚移民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并没有细分132签证中国申请人的来源地,因此我们无法知道是在澳留学生还是以投资移民方式申请的申请者居多。但我们可以看出132签证申请人数量最多的是中国人,其次是韩国人、越南人和日本 人。
188C申请人中来自中国的申请人仅占5%,而来自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和中国香港的申请人则较多。可见华人移民在总体移民中占比是非常少的,对当地的社会和经济都几乎不存在影响力。
那么有人会问了,为什么以华人为主的亚洲移民选择澳大利亚而不是其他国家呢?原因也很简单,是因为澳大利亚允许移民带家属一起移民,并且是零移民负担(即不需要为家属担保就业),这样就能够实现全家一同移民的目的。澳大利亚政府还为申请人提供了多种类、多选择的移民通道,无论申请人的身份是如何,是有高学历还是有钱,是能够创造就业机会还是会做项目运营,都可以找到对应的移民路。所以虽然从数据上看华人移民数目少,但在澳洲华侨数量却很多。
其实看看在澳华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待遇就明白,华人在这个多元文化社会里其实是被完全融合并接受的。无论是教育、工作还是生活方面,都没有受到任何歧视或者特殊对待。反而由于华语的广泛传播,中餐厅的遍地开花,让海外华裔能够有机会继续延续祖籍国的传统文化,并从中获得归属感和自豪感。
澳大利亚排华法案简称“白澳”政策。指澳大利亚政府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期先后实施的一项限制非日耳曼裔、非凯尔特裔移民(最初是华人)登陆和居留的法律政策。
1770年,英国人库克船长到达澳大利亚,1788年英国在此建立殖民地。19世纪中叶,澳大利亚开始被欧洲人开发利用。先后有大批华人移居澳大利亚,主要从事淘金和农场零工及伺养牡蛎,他们勤劳肯干,不辞辛劳,但收入却很低。当时,澳大利亚的移民绝大多数是英国人,他们视澳洲为英裔人的家园,歧视有色人种,认为华人抢占了他们的饭碗,降低了他们的工资,威胁了白人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因此,他们排挤、仇视华人,甚至对华人施以暴力,制造反华骚乱。
1855年3月,澳大利亚制定的第一部成文宪法中,就有关于限制移民(实际上是指华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的条款。此后,澳大利亚殖民地政府又多次制定限制华人“掘金”的法规。例如,对每一个下船的华人征收10英镑的“人头税”,规定华人淘金者缴纳的“淘金证”的费用比白人高出12倍,不准华人自由转让淘金场地和雇用白人充当佣工等。这些苛刻规定引起华人的强烈反感和抗议,因此屡屡发生排华骚乱事件,酿成流血冲突和惨案。1888年6月23日,悉尼发生反华骚乱,华人惨遭抢劫、殴打和杀害,华侨商店和居留地被烧光,造成500多户华侨无家可归,1200名华人被迫逃离悉尼。
澳大利亚正式独立(1901年)前后,“白澳”政策被纳入国家立法。1901年1月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正式实施“白澳”法案。此后,又陆续制订各种行政法规,将“白澳”政策付诸实施。移民法规定,移居澳大利亚的必须是“英国居民”、“英国公民”、“白人”或在“英联邦”的亚洲、非洲、加勒比海地区国家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对其他人入境,或拒绝签发入境许可证,或给予暂住签证,或强迫立即出境。这一政策对有色人种移民的限制表现在:限制移民入境,减少移民人数,规定严格的入境审查,包括文化测验、语言测验以及有关“白澳”政策的专门考试。对那些取得移民资格,被准许进入澳大利亚的“非日耳曼裔和非凯尔特裔”的人,还规定种种排斥、歧视性的措施,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益,禁止他们参加工会,不准与白人通婚等。1901年12月西澳大利亚州立法规定禁止有色人种从海上登岸,实际上禁止有色人种在该州移民定居。因此,“白澳”政策不仅是澳大利亚关于移民问题的法律和法规,而且贯穿于该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种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政策。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实施“白澳”政策的40多年中,曾引起国际舆论的强烈反对,遭受过美国和日本政府的严重抗议,受到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审查,并因违反《联合国宪章》而受到谴责。澳大利亚政府不得不在法律上作些修改,在实践中作些变通,但直至1949年该政策仍在继续实施。
1949年澳大利亚政府在“白澳”政策的法律中加上条款,同意接受来自战争难民营中的欧洲犹太难民,还给予马来西亚土著居民入境和移民特权。自上世纪50年代起,政府开始实施移民改革,逐步放宽了“白澳”政策的限制。随着澳大利亚加入不结盟运动,该国外交政策逐渐倾向东方国家,特别是在经济上日益依赖东方和东南亚国家。60年代末,工党执政后,对原有移民法进行了修改,规定对入境申请无论种族、肤色、婚姻情况、宗教信仰及政治见解如何,一律一视同仁,在同等条件下给以同样的考虑,从而正式废止了实施近半个世纪的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白澳”政策。70年代,先后废除了“人头税”和“文化测验”。据统计,自1973年至1978年,共有91326名,主要来自台湾、香港、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亚太地区人员进入澳大利亚定居,超过前100年来自亚洲的定居者的总和,其中90%以上是华人。到1978年底,华人已占澳大利亚外籍人口的6%。1975年4月废除了“白澳”政策所依托的1901年移民法,新制订了《种族歧视法》和《移民法》。新制订的移民法规定,申请移入澳大利亚者不必接受“文化测验”,只需在申请前12个月内通过听力和口语考试。政府对移民的考核建立在技术测验基础上,对具有澳大利亚急需的技术专长者优先接纳。自1976年第四季度起,从非欧洲国家定居澳大利亚的人数已超过从欧洲国家(不包括原苏联和东欧国家)定居此地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