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劳动法叫什么?
澳大利亚目前共有五个州和两个领地实施劳动法,分别是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北领地、西澳、塔斯马尼亚自治区、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州,以及首都领地和北领土地。 每一个州的劳动法律制度都有些差异,但是大部分的内容都是一致的,主要包括劳动合同、雇佣关系、工作条件与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职工权利与义务、工会组织与集体谈判、劳动监察与争议处理等。
在澳大利亚,除了法定最低小时工资外,还有其他各类政府规定的补贴项目,包括特殊工资要求,例如最低工资(National Minimum Wage)、行业工资(Industry Award)、协议工资(Enterprise Agreement)、薪酬福利计划(Wage Earner Scheme)等等。
所有劳动者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其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用人单位均需要对员工的工资、工时、休假及社会保险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予以落实。 澳大利亚的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契约型,强调劳资双方(雇主和工人) 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尽管有《澳洲劳工法》作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宏观指导方针,但具体劳动关系的建立仍然取决于劳资双方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由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等诸多问题。 当然,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才能选择诉讼或仲裁途径来解决。
澳大利亚共有六个州和两个地区,每一个州和地区可以制定自己的劳动法律,名称不尽相同,通常称之为劳动法、雇佣法、劳资关系法、产业关系法等。此外,澳大利亚还有一个联邦政府,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分别属于独立的立法体系,联邦政府也有自己的劳动法律,主要适用在由澳大利亚政府管理的领土,如首都地区(ACT)和北领地(NT),以及澳大利亚政府所控制的机构或人员的工作关系,称为“联邦劳动关系法”。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劳动法律的内容基本类似。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机构或个人首先受到工作场所在哪一种或地区所制定的劳动法的约束;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以同时受到不同法律的约束, 而不同时的法律可能对同一个问题有不同规定,这时适用哪一种法律要按各州自己的法律规定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当各州有自己的劳动法律时,联邦政府的劳动法律不适用。有的州之间签署了州劳动法律执行协议,明确跨州工作的雇员和雇主适用雇员工作地所在州的法律。如果发生纠纷,在一般情况下,首先适用本州或地区的劳动法庭审理。
澳大利亚是一个高度发展和高度成熟的社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通过各种法律形式对雇员工作的各个方面作了非常具体而完备的规定,其目的在于协调和处理政府、企业和雇员之间的关系,保护雇员的福利、权益和安全。在澳大利亚生活和工作, 尤其是对于作为雇员的人来说,了解澳大利亚的劳动法律法规不仅必要,而且十分紧要,它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