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怎么办保险证?
刚去日本的时候,住的是学校安排的宿舍,所以没有办理居住证明,只是换了签证类型,从“留学”变成了“居留许可”(这个许可分很多种,以留学为目的的短期签证都会给这种许可)。虽然换了签证类型,但是地址没换,仍然是学校的地址;并且期间回国过一次,护照也丢了,又补办了新护照……
后来因为签证到期,又着急回国补办护照和居住证(当时以为只要拿了签证就可以继续呆在日本),就回到国内,在国内把护照和居住证都办了 然后重新入境日本,到了东京。
因为之前有办过居住证明的例子,所以在东京找了个房子,入住以后到住所地的区役所申请更换居住证(因为是在东京都内,所以不用去总务省办理更新手续,直接在区役所更新即可,方便)。之后在事务所拿到了新的在留卡、印章以及保险证的复印件,自己拿着这些复印件去所在地的国民健康保险处(我是去找了位于东京都心内的中央区役所,然后从那里得知要去国民健康保险处办保险证才能去医院看病等,否则医疗费用都需要自理!)
因为我已经在东京都内住了半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因此被告知可以直接转成成年居民的保险制度(如果是留学生的话只能转成人滞留者的医疗保险制度),无须转为定居者保险制度的投保人。转成居民制度的投保人在同一时期内可以享有一下福利: 1. 在医院或诊所就诊时,除支付医疗费外,只须支付300日元/次的诊察费; 2. 若是住院,每天只需缴付5000日元的住宿补贴,超出部分由保险给付;
3. 若需接受复健治疗,每星期可以享有两次各4个小时的理疗,相关费用由保险负担; 4. 因意外受伤而需长期疗养时,可享有每月3万日元的安置金补助,但一次入院不得超过三个月;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特别福利: 因急性病(突发性)必须住院治疗时,无论有无住院资格,凡住院一日即算作1年有效期限,可无条件使用所有保险金; 但是如果因病情需要持续住院,则每次住院都必须经过保险公司的审批,否则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保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