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签证如何续签?
我来说说吧,其实这个问题很复杂也很模糊,因为不同国家有不同规定,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年代也有不同的政策(比如英国),而且即使是同个国家同一时期也没有严格区分“合法”和“非法居留”的界限。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的是:无论因何种原因滞留而变成了“非法移民”的人,都是不能以“游客”的身份入境再申请第二份签证或居留权的,所以这一点请务必记住! 如果您已经变成非法移民了并且想重新获得合法身份的话就请看我下面写的——不过请先仔细阅读并牢记下列内容以免到时候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请看下面这个例子来了解一下一般非移民性签证被拒绝的情况及处理办法。
2004年7月9日一位名叫M·T的伊朗男性由于所持美国B1/B2商务旅行类短期签证过期而遭遣返,但是根据其个人陈述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才过期的;后来于同年8月30日获发新签证再次赴美并在10月份入境。 根据美国政府有关法规,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在签证到期后继续停留却未离境者仍可被视作“合法居民”而不被视为“非法移民”(虽然移民局通常不会承认这种情况)。 M·T的案例中就符合这样的条件即:他的护照、I-94卡以及海关申报表(arrival/departure record form I-94)上都标明了他的初始入境日期是2004年5月26日,但实际离境日期为7月2日,也就是说从最初的入境日到最后真正的出境时间不足90天,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他可以免于成为“immigrant”。 而如果他原本就是移民申请人,则必须等最初申请的移民签证批准后才能入境,否则一旦被发现即会被遣返。 我没有查到关于这个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是什么,但至少可以确定他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至于其他各国对于类似情况的处理规则,请参阅你入境国家官方网站上的相关规定(URL)
另外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很多国家的签证都有有效期,一般来说签证有效期是从签发日起计算,到签证日期为止有效,而非自入境之日算起。如果你所持签证已经到期但仍打算回国的最好不要贸然前往机场办理手续,以免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