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签证收据还需要吗?
首先,在收到签证通知后,您需要在指定时间内预约签证面谈时间并支付相关费用。然后会给您发一个签证费确认信(CVSS) ,这个文件是必须打印出来保存的。 在去签证当天,需要给签证官出示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护照原件 (2)签证付费收据 (3)DS-160表打印件 如果您以前申请过美国移民签证或非移民签证但被拒绝,请同时提供被拒签的文件复印件(注意不是原件)及拒签通知信(RRE).
一般来说,只要材料准备充分、面试时表现不出异样就不会导致签证失败;但是如果您曾经因某种原因而被拒签过,就要特别注意:除了常规的材料之外,还要准备好关于上次拒签原因的详细解释和材料来证明自己的变化以应对签证官可能的质疑。比如您第一次是被怀疑有移民倾向而拒签的话,这次就要尽量多地提供能证明自己会在美短期停留的证据。
其次,如果您的申请获得通过,使馆会将您档案中的所有电子资料存档,并发放签证凭证——Visa Sticker. 也就是贴在护照上的那张签证页。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签证页被贴到护照上就不能再进行更换了哦!所以一定要保护好您的签证页,防止丢失~
至于签证收据,在面签结束之后可以自行处理或者寄回。个人建议可以留着作个纪念吧~~毕竟也是赴美签证路上的一个小小里程碑呢!
现在再来说说你的情况: 你是在北京领区申请的B1/B2签证,那么你去广州使馆递交材料是不行的噢~~~除非你是上海领区的人要去北京签证... 而且就算你在广州交的材料,最后也是要回到北京的使馆进行签证面谈的。所以,你现在是拿不到Visa Stamp的啦。不过也不用担心,因为你已经成功提交了全部申请文件,签证官也已经阅过你的资料了。等到拿到签证就可以直接去机场找海关检查员换入境条了~~